这一讲要回答四个问题:

  1. 政府规定价格上限或价格下限,会发生什么?
  2. 怎么用两种剩余把"谁得谁失、总共损失多少“算出来?什么是无谓损失?
  3. 对一件商品征税,谁真正在付钱?法律上由谁交税,有区别吗?
  4. 这些结论有什么证据?哪些是事实问题,哪些是价值判断?

这是 Unit 2 的最后一讲。前面你已经有了所有零件:需求和供给(第 5、6 讲)、均衡(第 7 讲)、弹性(第 8 讲)。这一讲,我们把它们拼在一起,去看一件现实里最常见的事:政府伸手去动价格。

一、一道留下来的题

第 7 讲的思考题 1,我们留了一道题:

学校规定,二手自行车的价格不得超过 400 元。

当时的自行车市场是这样的:8 个买家,愿付价分别是 900、800、700、600、500、400、300、200;8 个卖家,最低接受价分别是 150、250、350、450、550、650、750、850。没有规定时,成交 4 辆,价格落在 500 到 550 之间。

现在,学校出台了规定:价格不得超过 400 元。 这个上限,比自由市场的价格(500 到 550)低了一截。

学校的出发点很好:毕业季,很多新生手头紧,二手车太贵了。

先猜一猜。 规定出台以后:(a)成交的车会比以前多、还是少?(b)谁会得到好处?(c)谁会受损?

先想一个答案,再往下看。

二、先把"尺子"准备好:总剩余

要回答"谁得谁失、总共损失多少”,需要一把尺子。第 5、6 讲,我们已经造好了两把:

  • 消费者剩余:买家的愿付价 − 实付价,加起来。
  • 生产者剩余:卖家的实收价 − 最低接受价,加起来。

把两者加起来,就是这个市场里,买卖双方从交易中一共得到的好处:

总剩余 = 消费者剩余 + 生产者剩余

2.1 自由市场的账

我们先算一笔自由市场的账。成交 4 辆,设价格是 525(在 500 到 550 的区间中间):

买家愿付 卖家最低接受 这一对产生的好处
第 1 对 900 150 750
第 2 对 800 250 550
第 3 对 700 350 350
第 4 对 600 450 150
合计 1800

每一对买卖,买家愿意付的比卖家要求的多,中间的差额,就是这笔交易创造的好处。价格只是决定这个好处怎么在买家和卖家之间分:价格 525 时,消费者剩余是 (900−525) + (800−525) + (700−525) + (600−525) = 900,生产者剩余是 (525−150) + (525−250) + (525−350) + (525−450) = 900,加起来是 1800。

价格在 500 到 550 之间移动,只是改变两者的分配,总剩余不变,永远是 1800。

2.2 为什么自由市场的总剩余是"最大"的

第 5 对呢?买家愿付 500,卖家要 550:交易会让这一对损失 50。所以这一对不会成交。

你看,均衡恰好让所有"买家愿付 ≥ 卖家要求"的配对成交,又恰好不让任何"买家愿付 < 卖家要求"的配对成交。因此,在自由、自愿的交易下,总剩余达到了最大:1800。

这是一个重要的基准: 任何偏离均衡的干预,都会让总剩余变小或不变,不会变大。这个结论有前提(比如没有外部性),我们在本讲的"局限"部分会讲。

小结: 总剩余 = 消费者剩余 + 生产者剩余。在自由、自愿的交易下,所有"值得成交"的配对都成交了,总剩余最大。价格只决定怎么分,不影响总量。

三、价格上限:低于均衡价的天花板

3.1 短缺

回到学校的规定:价格不得超过 400 元。

  • 愿付价 ≥ 400 的买家:900、800、700、600、500、400,共 6 个。
  • 最低接受价 ≤ 400 的卖家:150、250、350,共 3 个。

6 个人想买,只有 3 辆车可卖。短缺了 3 辆。

而且,成交量只能由"短的那一边"决定:只有 3 个卖家愿意以 400 卖,所以成交的只有 3 辆,比自由市场的 4 辆少了 1 辆。价格上限不但没有让更多人买到车,反而让成交的车变少了。

把它画出来:

价格上限 400

红色虚线是 400 元的上限。它在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之间画了一条"天花板":在这个价格上,想买的有 6 个(需求曲线上一直到第 6 步),愿卖的只有 3 个(供给曲线上只到第 3 步),两者之间的距离,就是短缺。图中的红色方块,是第 4 对买卖(买家愿付 600、卖家只要 450):它本来会成交,现在没成交,这是我们马上要讲的无谓损失。

3.2 这 3 辆车,给谁?

价格不再能把车分给"最需要的人"了。那么,谁来决定谁拿到这 3 辆车?这取决于怎么分,不同的分法,结果很不一样。

情形一:最理想,车恰好给了愿付价最高的 3 个人(900、800、700)。

  • 消费者剩余:(900−400) + (800−400) + (700−400) = 1200(比自由市场的 900 还多!)
  • 生产者剩余:(400−150) + (400−250) + (400−350) = 450(比自由市场的 900 少了一半)
  • 总剩余:1200 + 450 = 1650,比 1800 少了 150。

这个损失,叫无谓损失(deadweight loss):本来该成交、却没有成交的那一笔,也就是第 4 对买卖(买家愿付 600,卖家只要 450,本该创造 150 的好处,现在没了)。

情形二:车被随机分给 6 个想买的人中的 3 个。 6 个想买的人,愿付价的平均是 (900+800+700+600+500+400) ÷ 6 = 650。随机分到车的人,期望的愿付价是 650,而不是 800。

  • 消费者剩余:3 × (650 − 400) = 750
  • 生产者剩余:450
  • 总剩余:1200,比 1800 少了 600。

为什么比情形一更糟?因为现在有的车被分给了愿付价只有 400、500 的人,而愿付价 900、800 的人却没拿到。车没有到最需要它的人手里。

情形三:靠排队、靠关系、靠抢。 现实里,往往是这样:愿意早起排队的人、认识管事的人、手快的人,拿到了车。这些方式本身是有成本的:排队要耗时间,托关系要花人情。一个愿付价 900 的买家,为了拿到一辆 400 的车,愿意付出的"排队成本"最多可以达到 500(900 − 400)。当大家都愿意为此耗费时间和人情时,价格上限省下来的钱,就被这些成本吃掉了。

3.3 黑市

那 3 辆车,如果能自由转手,会卖多少钱?愿付价最高的 3 个人是 900、800、700,第 4 个人愿付 600,所以 3 辆车的"真正价格",会落在 600 到 700 之间。官方价格是 400,但真正想拿到车的人,愿意付 600 到 700。

这中间的差额,就是黑市(黄牛)出现的空间。你在第 7 讲的思考题 5 里想过的演唱会门票也是同一个道理:官方票价低于愿付价,门票不够分,黄牛就出现了。价格被压低以后,价格的"分配"作用并没有消失,它换了一个更昂贵、也往往更不公平的形式。

3.4 上限不总是有效的

注意:价格上限只有在低于均衡价格的时候才起作用。如果学校规定"不得超过 700 元",而自由市场的价格本来就只有 500 到 550,这条规定对市场没有任何影响,因为价格根本碰不到这个天花板。经济学里管这叫不起作用的上限(non-binding)。

另外,这个价格上限只压低了一点点,影响也可能很小。比如规定"不得超过 480 元":此时 5 个买家想买,4 个卖家愿卖,成交量仍然是 4 辆(和自由市场一样),主要的效果是把钱从卖家转给了买家,只多出 1 个人买不到车。这个例子,留给你在思考题里自己算。

3.5 时间越长,越严重

第 8 讲讲过:供给的弹性,随时间变大。 短期内,卖家没法马上减少供应;时间一长,他们可以把东西卖给别人、改做别的、甚至退出这一行。所以,价格上限造成的短缺,往往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。同时,在价格被压低的情况下,卖家也有动力在别的地方"找补",比如降低质量,这是理论上的预测。

小结: 价格上限低于均衡价时,造成短缺,成交量由"短边"(卖家)决定,反而减少。车的分配不再靠价格,结果取决于分配办法:最好的情况损失 150,随机分配损失 600,排队和托关系还会耗掉更多。价格被压低后,黑市会出现。上限高于均衡价时,不起作用。

四、价格下限:高于均衡价的地板

4.1 过剩

反过来,政府有时规定价格不得低于某个水平,目的是保护卖家。比如我们的自行车市场规定:“不得低于 620 元。”

  • 愿付价 ≥ 620 的买家:900、800、700,共 3 个。
  • 最低接受价 ≤ 620 的卖家:150、250、350、450、550,共 5 个。

3 个人想买,5 个人想卖。过剩 2 辆。 成交量由"短的那一边"(买家)决定:只有 3 辆。

和上限一样,成交的 3 辆,谁来卖,取决于怎么分:

  • 最理想:卖家是成本最低的 3 个(150、250、350)。消费者剩余 (900−620) + (800−620) + (700−620) = 540,生产者剩余 (620−150) + (620−250) + (620−350) = 1110,总剩余 1650,无谓损失 150。
  • 随机:5 个想卖的人里,随机选 3 个。他们的平均成本是 (150+250+350+450+550) ÷ 5 = 350,生产者剩余 3 × (620 − 350) = 810,总剩余 540 + 810 = 1350,无谓损失 450。

和价格上限完全对称:价格下限让买家付更多钱,成交变少,而且有的成本高的卖家挤掉了成本低的卖家。

4.2 最低工资:劳动市场的价格下限

最低工资,就是劳动力这种"商品"的价格下限:工资不得低于某一水平。

理论预测什么:如果最低工资高于均衡工资,愿意工作的人多于企业愿意雇的人,会出现劳动力过剩,也就是失业。

证据怎么说:这一点第 4 讲已经讲过了:Card 和 Krueger 对新泽西快餐店的研究,没有发现就业相对下降;Neumark 和 Wascher 用工资单数据重新估计,得出相反的结论;2013 年 IGM 专家小组的调查,对"最低工资提高到 9 美元会让低技能工人明显更难找到工作"这个事实问题,约 34% 同意、32% 不同意、24% 不确定。

分歧在哪:为什么证据这么不一致?一个重要的理论解释是,我们这一讲用的模型,假设了雇主在劳动市场上没有定价能力(只能接受市场工资)。如果雇主有一定能力压低工资(经济学叫买方垄断),最低工资在一定范围内可能不会减少就业。第 13 讲讲劳动市场的时候会细讲。

价值判断:提高最低工资,一方面可能提高低收入工人的收入,另一方面可能减少一部分人的就业机会。这两件事哪个更重要,留给你自己判断。

4.3 农产品保护价

第 8 讲讲"谷贱伤农"时,我们说到一些国家会设置农产品收购价。这就是一种价格下限。中国在部分年份和地区,对小麦、稻谷等主粮也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。

价格下限造成的过剩,如果政府决定把卖不掉的部分全部买下来,那这笔钱,是纳税人付的。比如我们的自行车市场:政府以 620 元买下过剩的 2 辆车,需要花 1240 元。谁在付钱? 不是买家,是纳税人。 这就是价格下限的另一个代价。

小结: 价格下限高于均衡价时,造成过剩,成交量由"短边"(买家)决定,成交变少。卖给谁取决于怎么分,同样可能出现成本低的卖家被挤掉。如果政府收购过剩,钱由纳税人出。最低工资是劳动市场的价格下限,证据有分歧。

五、税收:谁真正在付钱

5.1 对卖家征税

现在换成税收。假设政府对卖家每卖出一辆车,征 200 元的税。

对卖家来说,这相当于每辆车的成本都多了 200 元(第 6 讲讲过,成本上升让供给曲线上移)。卖家的最低接受价变成 350、450、550、650、750、850、950、1050。

这个市场,在第 7 讲的"供给减少"情形里我们见过:

  • 买家愿付价:900、800、700、600、500、400、300、200
  • 卖家(含税)要求:350、450、550、650、……

配对:900 对 350 ✓,800 对 450 ✓,700 对 550 ✓,600 对 650 ✗。成交 3 辆,比原来的 4 辆少了 1 辆。价格落在 600 到 650 之间。取中间 625:

  • 买家实际付:625(比原来的 525 多付了约 100)
  • 卖家实际到手:625 − 200(税)= 425(比原来的 525 少收了约 100)

200 元的税,买家和卖家各承担了一半。

5.2 税收账

金额
消费者剩余 (900−625) + (800−625) + (700−625) = 525
生产者剩余 (425−150) + (425−250) + (425−350) = 525
税收收入 200 × 3 = 600
总计 525 + 525 + 600 = 1650
自由市场的总剩余 1800
无谓损失 150

注意:这里,我们把税收收入也算进了总账(假设政府把这笔钱花在了和它的价值相当的地方)。

画出来:

对卖家征税

绿色的区域,是政府收到的税(200 × 3)。红色的方块,是无谓损失:第 4 对买卖,本来买家愿付 600、卖家只要 450,现在因为税,这笔交易没了,没有人得到它的好处,政府也没收到税。

无谓损失,是税"多出来"的代价:它不是被政府拿走、花掉的钱,而是凭空消失的好处。

5.3 法律上谁交税,和谁承担,不是一回事

这里有一个很反直觉的结论。上面是向卖家征税。如果改成向买家征税,每买一辆车,买家额外交 200 元给政府,结果会怎样?

想一想:买家实际付出的是(价格 + 税),卖家实际收到的是价格。无论税是谁交的,买家付出的总价和卖家到手的价格之间,总是差 200。在这个差额下,买卖双方的选择完全一样,所以结果也完全一样:成交 3 辆,买家总共付出约 625,卖家到手约 425。

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:

一项税最终谁承担,和法律上规定由谁交,没有关系。

法律上由谁交税,叫法定归宿;谁真正承担,叫经济归宿。它们可以完全不同。

5.4 谁承担,取决于弹性

那么,经济归宿是由什么决定的?上面的例子里,买家和卖家各承担一半,是因为这个市场里,需求和供给对价格的敏感程度恰好是对称的。如果不对称呢?

回忆第 8 讲:弹性衡量一方对价格有多敏感。一个有用的比喻是:

更"走得开"的一方(弹性更大),承担的税更少;更"离不开"的一方(弹性更小),承担的税更多。

道理是:税会让价格出现一个"楔子",买家付的和卖家收的之间差出一块。谁更容易转身离开(买别的、卖别的),谁就能避开更多的负担;谁离不开,谁只能硬扛。

我们用一个干净的数学模型来看这件事:征税之前,价格是 10,数量是 100,每件征税 1 元。四种情形(需求和供给的弹性,是在征税前的均衡点上算的):

情形 需求弹性 供给弹性 买家承担 卖家承担
A 0.5(缺乏弹性) 2(富有弹性) 80% 20%
B 2(富有弹性) 0.5(缺乏弹性) 20% 80%
C 2 2 50% 50%
D 0.5 0.5 50% 50%

规律是:买家承担的比例 = 供给弹性 ÷(供给弹性 + 需求弹性)(这在需求和供给是直线、或者税比较小的时候成立)。A 里,需求缺乏弹性(买家离不开),所以买家承担了 80%;B 里,需求富有弹性(买家走得开),买家只承担 20%,卖家承担了 80%。

画出来:

税收归宿取决于弹性

上图:需求陡(买家离不开)、供给平(卖家走得开),买家多付的部分(蓝色)远大于卖家少收的部分(橙色)。下图正好反过来。

5.5 弹性还决定税"扭曲"了多少

弹性不但决定谁承担,还决定税造成多大的无谓损失。看上面表格里的 C 和 D(两边弹性都一样,所以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,可以单看税的效果):

  • D:两边都缺乏弹性:成交量只从 100 降到 97.5,税收 97.5,无谓损失 1.25。
  • C:两边都富有弹性:成交量从 100 降到 90,税收 90,无谓损失 5。

同样每件征税 1 元,弹性越大,成交量被"吓退"得越多,税基缩得越大,无谓损失也越大,而税收收入反而更少。所以,仅从"效率"的角度看,对缺乏弹性的东西征税(比如盐、烟、酒),税基更稳,无谓损失也更小,这是经济学里一条常被引用的原则。但要提醒一句:这只是效率这一个角度;至于该不该对这些东西征税、会不会让低收入家庭负担更重,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(见第七节)。

5.6 补贴是"负的税"

补贴就是一个负的税:每卖出一件,政府给一笔钱。道理完全对称:补贴最后谁得到好处,和"法律上补给谁"无关,取决于弹性;补贴同样会造成无谓损失,因为它让一些"买家愿付 < 卖家成本"的交易也发生了。

5.7 回看墨西哥汽水税

第 8 讲,我们提到 Grogger 发现墨西哥汽水税之后,汽水的价格涨幅超过了税本身(超额转嫁)。注意,在本讲这个完全竞争的模型里,买家多付的部分,不会超过税本身(因为买家的比例 = 供给弹性 ÷(供给弹性 + 需求弹性),一定小于 1)。所以,超额转嫁需要别的解释。常见的一种解释是,卖家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定价能力(第 14 讲会讲),这时候,税的传导会更复杂。

小结: 对商品征税,买家付的价格上升,卖家到手的价格下降,成交量减少,产生无谓损失。法律上由谁交税,不影响谁最终承担。谁承担更多,取决于弹性:更"离不开"的一方承担更多。弹性越大,税的无谓损失越大。

六、让代码替你算一遍

我们把前面的手算全部用代码核对一遍。第一段:自行车市场的各种情形(自由市场、价格上限、价格下限、征税)的剩余和无谓损失。第二段:税收归宿,包括"法律上由谁交税"这件事。

import numpy as np

wtp  = np.array([900, 800, 700, 600, 500, 400, 300, 200])   # 买家的最高愿付价(第 7 讲的二手自行车)
cost = np.array([150, 250, 350, 450, 550, 650, 750, 850])   # 卖家的最低接受价

def surplus(buyers, sellers, p_buy, p_sell):
    """消费者剩余 = 买家愿付价 - 实付;生产者剩余 = 卖家实收 - 最低接受价;税收 = 成交量 × (买家付 - 卖家收)。"""
    cs  = float(np.sum(wtp[buyers] - p_buy))
    ps  = float(np.sum(p_sell - cost[sellers]))
    tax = len(buyers) * (p_buy - p_sell)
    return cs, ps, tax

cs0, ps0, _ = surplus([0, 1, 2, 3], [0, 1, 2, 3], 525, 525)
free_total = cs0 + ps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自由市场的总剩余

def show(name, q, cs, ps, tax=0.0):
    total = cs + ps + tax
    print(f"{name}:成交 {q} 辆,消费者剩余 {cs:.0f},生产者剩余 {ps:.0f},税收 {tax:.0f},"
          f"总剩余 {total:.0f},无谓损失 {free_total - total:.0f}")

show("自由市场(价格 525)", 4, cs0, ps0)

# 价格上限 400:6 个人想买、只有 3 辆车。车给谁,结果很不一样。
cs, ps, _ = surplus([0, 1, 2], [0, 1, 2], 400, 400)
show("价格上限 400,车给最需要的人", 3, cs, ps)
cs_rand = 3 * (wtp[:6].mean() - 400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随机分:每人期望的愿付价是 6 个想买的人的平均
show("价格上限 400,车随机分配(期望)", 3, cs_rand, ps)

# 价格下限 620:只有 3 个人肯买、却有 5 个人想卖。卖给谁,结果也不一样。
cs, ps, _ = surplus([0, 1, 2], [0, 1, 2], 620, 620)
show("价格下限 620,卖给成本最低的卖家", 3, cs, ps)
ps_rand = 3 * (620 - cost[:5].mean()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随机选 3 个卖家:期望成本是 5 个想卖的人的平均
show("价格下限 620,卖家随机成交(期望)", 3, cs, ps_rand)

# 对卖家每辆征税 200:买家实付 625,卖家实收 425,成交 3 辆
cs, ps, tax = surplus([0, 1, 2], [0, 1, 2], 625, 425)
show("对卖家每辆征税 200", 3, cs, ps, tax)

# 用模拟核对两个"随机"的期望值
rng = np.random.default_rng(0)
sim_cs = np.mean([np.sum(wtp[rng.choice(6, 3, replace=False)] - 400) for _ in range(20_000)])
sim_ps = np.mean([np.sum(620 - cost[rng.choice(5, 3, replace=False)]) for _ in range(20_000)])
print(f"\n模拟 2 万次核对:价格上限随机分配的消费者剩余 {sim_cs:.0f}(期望 {cs_rand:.0f});"
      f"价格下限随机成交的生产者剩余 {sim_ps:.0f}(期望 {ps_rand:.0f})")

输出:

自由市场(价格 525):成交 4 辆,消费者剩余 900,生产者剩余 900,税收 0,总剩余 1800,无谓损失 0
价格上限 400,车给最需要的人:成交 3 辆,消费者剩余 1200,生产者剩余 450,税收 0,总剩余 1650,无谓损失 150
价格上限 400,车随机分配(期望):成交 3 辆,消费者剩余 750,生产者剩余 450,税收 0,总剩余 1200,无谓损失 600
价格下限 620,卖给成本最低的卖家:成交 3 辆,消费者剩余 540,生产者剩余 1110,税收 0,总剩余 1650,无谓损失 150
价格下限 620,卖家随机成交(期望):成交 3 辆,消费者剩余 540,生产者剩余 810,税收 0,总剩余 1350,无谓损失 450
对卖家每辆征税 200:成交 3 辆,消费者剩余 525,生产者剩余 525,税收 600,总剩余 1650,无谓损失 150

模拟 2 万次核对:价格上限随机分配的消费者剩余 751(期望 750);价格下限随机成交的生产者剩余 811(期望 810)

对一对:自由市场总剩余 1800;价格上限 400 时,最理想的分配也损失 150,随机分配损失 600;价格下限 620 时,最理想损失 150,随机损失 450;征税 200 损失 150,税收 600。这些数和前面手算完全一致。

import numpy as np

P0, Q0 = 10.0, 100.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征税之前的均衡:价格 10,数量 100

def make_market(b_d, b_s):
    demand = lambda p: Q0 + b_d * (P0 - p)    # 买家实际付 p 时,想买多少
    supply = lambda p: Q0 + b_s * (p - P0)    # 卖家实际到手 p 时,愿卖多少
    return demand, supply

def solve(demand, supply, t, payer):
    """二分法找出让"想买 = 想卖"的成交价格。payer:法律上由谁向政府交税。"""
    lo, hi = 0.0, 100.0
    for _ in range(100):
        p = (lo + hi) /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p:买卖双方之间成交的价格
        pay, get = (p + t, p) if payer == "买家" else (p, p - t)    # pay:买家实际付出;get:卖家实际到手
        if demand(pay) > supply(get): lo = p
        else: hi = p
    p = (lo + hi) / 2
    pay, get = (p + t, p) if payer == "买家" else (p, p - t)
    return pay, get, supply(get)

t = 1.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 每件征税 1 元(价格的 10%)
cases = [("A 需求缺乏弹性、供给富有弹性", 5, 20), ("B 需求富有弹性、供给缺乏弹性", 20, 5),
         ("C 两边都富有弹性",             20, 20), ("D 两边都缺乏弹性",             5, 5)]
for name, b_d, b_s in cases:
    d, s = make_market(b_d, b_s)
    print(f"{name}(均衡点上的弹性:需求 {b_d * P0 / Q0:.1f},供给 {b_s * P0 / Q0:.1f})")
    for payer in ["卖家", "买家"]:
        pay, get, q = solve(d, s, t, payer)
        print(f"  法律上由{payer}交税:买家实付 {pay:.2f}(多付 {pay - P0:.2f}),卖家到手 {get:.2f}(少收 {P0 - get:.2f})")
    share = (pay - P0) / t
    print(f"  结果:买家承担 {share:.0%},卖家承担 {1 - share:.0%};成交量 {q:.1f},税收 {t * q:.1f},无谓损失 {0.5 * t * (Q0 - q):.2f}")

输出:

A 需求缺乏弹性、供给富有弹性(均衡点上的弹性:需求 0.5,供给 2.0)
  法律上由卖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80(多付 0.80),卖家到手 9.80(少收 0.20)
  法律上由买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80(多付 0.80),卖家到手 9.80(少收 0.20)
  结果:买家承担 80%,卖家承担 20%;成交量 96.0,税收 96.0,无谓损失 2.00
B 需求富有弹性、供给缺乏弹性(均衡点上的弹性:需求 2.0,供给 0.5)
  法律上由卖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20(多付 0.20),卖家到手 9.20(少收 0.80)
  法律上由买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20(多付 0.20),卖家到手 9.20(少收 0.80)
  结果:买家承担 20%,卖家承担 80%;成交量 96.0,税收 96.0,无谓损失 2.00
C 两边都富有弹性(均衡点上的弹性:需求 2.0,供给 2.0)
  法律上由卖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50(多付 0.50),卖家到手 9.50(少收 0.50)
  法律上由买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50(多付 0.50),卖家到手 9.50(少收 0.50)
  结果:买家承担 50%,卖家承担 50%;成交量 90.0,税收 90.0,无谓损失 5.00
D 两边都缺乏弹性(均衡点上的弹性:需求 0.5,供给 0.5)
  法律上由卖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50(多付 0.50),卖家到手 9.50(少收 0.50)
  法律上由买家交税:买家实付 10.50(多付 0.50),卖家到手 9.50(少收 0.50)
  结果:买家承担 50%,卖家承担 50%;成交量 97.5,税收 97.5,无谓损失 1.25

第二段回答了最反直觉的一点:不管法律上由卖家交税还是由买家交税,买家实付的价格和卖家到手的价格完全一样。 而 A 和 B 的比较表明:把需求和供给的弹性对调,买家和卖家各自承担的比例也对调,但成交量、税收和无谓损失一样。

七、效率,还是公平?两种剩余背后的价值判断

7.1 总剩余衡量的是"蛋糕的大小"

到目前为止,我们一直用总剩余来衡量得失,而无谓损失是它的减少量。这把尺子衡量的是"蛋糕有多大",也就是效率。

但它不回答蛋糕怎么分。看价格上限的例子:最理想的情形下,消费者剩余从 900 变成 1200,买家整体变好了;生产者剩余从 900 变成 450,卖家整体变差了;总剩余减少 150。如果你只看总剩余,会说"这个政策不好";如果你更关心"新生买得起车",可能会觉得值得。

7.2 一块钱,对不同的人,意义不同

第 5 讲讲过一个提醒:用钱衡量剩余时,一块钱对富人和穷人意义不同。 把买家和卖家的剩余直接相加,隐含了一个假设:每一块钱的重要性是一样的。这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。

比如,价格上限让一个贫穷的学生买到了车,而让一个小卖家少收了钱。在"总剩余"的账里,这两件事只是数字的加减;可你可能会觉得,前者比后者重要得多。经济学不能替你回答这个问题。

7.3 价格管制常常是为了分配,而不是效率

很多价格管制的目标,本来就不是让蛋糕变大,而是让蛋糕分得更合理:让穷人租得起房、让农民不被压价、让工人收入不要太低。经济学能做的是三件事:

  1. 说清楚代价:总剩余损失多少,谁得谁失;
  2. 检验目标能否达成:政策到底帮到了谁?比如受益的人,真的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吗?
  3. 比较别的办法:有没有更直接、代价更小的工具,比如直接补贴、收入转移,也能达到同样的分配目标?

但**“该不该优先追求公平,或者效率”**,是价值判断,留给你自己判断。

八、证据、局限与争议

8.1 租金管制:一个最有名的价格上限

租金管制,是现实里最典型的价格上限。我们按"理论预测、证据、分歧、价值判断"的结构来讲。

理论预测什么:如果租金上限低于均衡租金,会出现住房短缺;长期来看,房东可能减少出租、降低维护质量;已经住在里面的人受益,后来者可能更难租到房。

证据怎么说:Rebecca Diamond、Tim McQuade 和 Franklin Qian 2019 年发表在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上的研究,利用 1994 年旧金山一项法律变更扩大了租金管制覆盖范围这件事,比较了受管制和不受管制的住宅。他们发现:

  • 租客得益。 受管制住宅的租客留在原住址的概率提高了近 20%,被迫搬离旧金山的可能性降低了;早期入住并留下来的租客,得到了很大的好处(斯坦福商学院对这项研究的介绍说,这些节省尤其对年长租客很显著)。
  • 房东做出了反应。 受管制的房东,把出租房的供给减少了约 15%,方式包括把房子卖给自住业主、拆除重建等。
  • 后来者付出代价。 供给的减少,可能在长期推高了市场租金。(这项研究的工作论文版本估计,全市租金大约上升了 5.1%,请以正式发表的版本为准。)后来入住的租客,付出了更高的租金。

另外,IGM 专家小组 2012 年的调查,问了经济学家这样一个事实问题:纽约、旧金山等地的租金管制,过去三十年里,对可负担租房的数量和质量是不是有正面影响?据对这次调查的转述,绝大多数专家(约 95%)不同意,同意的只有 1% 到 2%。(这是二手转述,具体数字请以 IGM 官方结果为准;这个问题问的是事实,不是"该不该管"。)

分歧在哪:事实层面,经济学家对"租金管制会减少出租房供给、降低可负担租房数量"的看法相当一致;分歧更多在价值层面:租金管制确实让一批租客稳定地住了下来,也确实让后来者付出了更高的代价。你更看重"已经住在里面的人不被赶走",还是"后来者的机会"?这个问题没有数据能直接回答。

价值判断:留给你自己判断。 另外,Diamond 等人的工作论文版本还提出,如果目标是让租客免受租金上涨的冲击,由政府直接提供某种"社会保险",可能比让房东承担管制的代价,福利损失更小。这是一种对"换一种工具"的建议,仍然取决于你怎么看待谁来承担。

8.2 这一讲的结论,有哪些前提

  • 局部分析。 我们只看了一个市场,没有看价格管制对其他市场(比如房价、劳动市场)的连锁反应。
  • 没有外部性。 “自由市场的总剩余最大”,前提是没有外部性(一个人的交易影响了没参与交易的人)。如果有(比如污染),征税反而可能让总剩余增加,这就是第 23 讲会讲的庇古税。
  • 价格上限、下限的影响会随时间变化。 短期内的影响,和长期的影响,往往不一样。
  • 执行和黑市。 我们的模型假设规定被完全遵守。现实里,规定可能被绕过、被打折扣。
  • 总剩余把税收算成了收益。 我们假设政府把税收花到了"价值相当"的地方。如果花得不好,实际损失更大;如果花得很好,税的好处可能超过无谓损失。
  • 剩余是用钱衡量的(见第七节)。

8.3 常见的误用

误用 正确的想法
“价格上限让所有人都买得起” 价格上限让拿到东西的人付得更少,但成交变少、出现短缺,有人根本买不到
“价格下限一定能帮到卖家” 成交的卖家多收了钱,但成交量变少,有的卖家被挤出市场;总体可能得不偿失
“价格管制总是坏的” 或 “总是好的” 它同时有得有失。要看谁得谁失、总损失多少、目标是什么、有没有更好的办法
“谁交税谁承担” 谁承担取决于弹性,和法律上谁交税无关
“无谓损失就是政府收到的税” 无谓损失是消失的好处,不是税收收入。税收收入是从买卖双方转移到了政府手里
“有无谓损失,所以所有的税都不好” 无谓损失是税的成本之一。税收入的用途、外部性、公平考虑等,也要放进去看
“总剩余最大就是社会最好” 总剩余只衡量效率,不衡量分配。分配涉及价值判断
“价格上限一定有影响” 只有低于均衡价格时才起作用。高于均衡价的上限,对市场没有影响

九、小结

这一讲有五个想法,请带走:

  1. 总剩余 = 消费者剩余 + 生产者剩余。 自由、自愿的交易下,所有值得成交的配对都成交了,总剩余最大。
  2. 价格上限(低于均衡价)造成短缺,成交量由卖家这一"短边"决定,反而减少。车怎么分,取决于办法:最好的情况损失 150,随机分配损失 600,排队和托关系还耗掉更多。价格被压低后,黑市会出现。
  3. 价格下限(高于均衡价)造成过剩,成交量由买家这一"短边"决定。如果政府收购过剩,钱由纳税人出。
  4. 税收让买家付的价格上升、卖家到手的价格下降,成交变少,产生无谓损失。法律上由谁交税,不影响谁承担;谁更"离不开"(弹性更小),谁承担得更多;弹性越大,税的无谓损失越大。
  5. 总剩余衡量效率,不衡量公平。 价格管制的目标常常是分配。经济学能说清代价、检验目标能否达成、比较其他办法;该不该优先追求公平或效率,是价值判断。

Unit 2 到这里结束了。 回头看,你已经有了一整套关于市场的工具:需求(第 5 讲)、供给(第 6 讲)、均衡(第 7 讲)、弹性(第 8 讲)、以及政府干预的得失(本讲)。这些都是在"一个市场"的层面。

从下一个 Unit 起,我们要往下走一层,去看买家和卖家背后的决策:一个消费者,面对有限的预算,到底是怎么选择的?需求曲线,是怎么从这些选择里推导出来的?这就是 Unit 3:消费者与厂商的选择。第 10 讲,消费者选择:预算约束与效用。

思考题

1. 在这个自行车市场里,如果学校规定的价格上限是 700 元,会怎样?

提示:自由市场的价格在 500 到 550 之间,低于 700,所以这个上限不起作用(non-binding),市场照常运行:成交 4 辆,价格还是 500 到 550。

2. 如果价格上限是 480 元呢?(a)想买的有几个、愿卖的有几个,成交几辆?(b)如果车恰好给了愿付价最高的 4 个人,消费者剩余、生产者剩余、无谓损失各是多少?(c)如果 4 辆车是在 5 个想买的人中随机分的呢?

提示:(a)愿付价 ≥ 480 的有 900、800、700、600、500,共 5 个;最低接受价 ≤ 480 的有 150、250、350、450,共 4 个。成交 4 辆,和自由市场一样,短缺 1 辆。(b)车给最高的 4 个人:消费者剩余 = (900+800+700+600) − 4 × 480 = 3000 − 1920 = 1080;生产者剩余 = 4 × 480 − (150+250+350+450) = 1920 − 1200 = 720;总剩余 1800,无谓损失为 0。这时价格上限只是把钱从卖家转给了买家(各 180)。(c)随机:5 个想买的人平均愿付价 (900+800+700+600+500) ÷ 5 = 700,消费者剩余 = 4 × (700 − 480) = 880,总剩余 880 + 720 = 1600,无谓损失 200。结论:价格上限压得不低时,影响主要是"分配";是否有无谓损失,取决于车怎么分到买家手里。

3. 如果不是对卖家征每辆 200 元的税,而是对买家征,每买一辆车买家额外交 200 元给政府,结果会有什么不同?

提示:没有不同。 买家实际付出的总价(含税)和卖家到手的价格之间,总是差 200。在这个差额下,买卖双方的选择完全一样:成交 3 辆,买家总共付出约 625,卖家到手约 425,各承担约一半。这就是"法律上谁交税,不影响谁承担"。

4. 香烟的需求弹性约 0.4,假设供给弹性约 1.6。对香烟加税,买家和卖家各承担多少?如果政府的目的是让买家承担,这样的税是帮忙还是添乱?

提示:买家承担的比例 = 供给弹性 ÷(供给弹性 + 需求弹性)= 1.6 ÷ 2.0 = 80%,卖家承担 20%。因为买家(吸烟者)“离不开”,税大部分落到了买家身上。如果政府想让买家承担,缺乏弹性是有利的;但如果政府的目的是减少吸烟,缺乏弹性又意味着加税后消费降得不多(第 8 讲)。同一件事,对两个目标的含义相反。该追求哪个目标、税落在吸烟者身上是否可以接受,是价值判断。

5. 政府对自行车规定最低收购价 620 元,并承诺把卖不掉的车全部买下来。这样,卖家一共卖出 5 辆(其中 3 辆卖给买家,2 辆卖给政府)。(a)卖家的生产者剩余是多少?买家的消费者剩余是多少?(b)政府花了多少钱?(c)如果政府买下的 2 辆车最后没有任何人需要,算上政府的花费,总账比自由市场的 1800 少了多少?

提示:(a)5 个卖家(成本 150、250、350、450、550)各卖一辆,价格 620:生产者剩余 = 470 + 370 + 270 + 170 + 70 = 1350(比自由市场的 900 多);买家剩余 = (900−620) + (800−620) + (700−620) = 540(比自由市场的 900 少)。(b)政府买 2 辆,花 2 × 620 = 1240 元,由纳税人承担。(c)总账 = 540 + 1350 − 1240 = 650,比自由市场的 1800 少了 1150。这里的前提是政府买来的车没有任何价值(比如烂掉);如果它们能被有价值地用掉,损失会小一些。这个例子说明:价格下限如果配合收购,真正付钱的是纳税人。

参考与延伸

  • Diamond, R., McQuade, T., & Qian, F. (2019). The Effects of Rent Control Expansion on Tenants, Landlords, and Inequality: Evidence from San Francisco.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, 109(9), 3365–3394.
  • IGM Forum(Booth School of Business, University of Chicago):2012 年关于租金管制的专家小组调查;2013 年关于联邦最低工资的专家小组调查(第 4 讲已引用)。
  • Card, D., & Krueger, A. B. (1994). Minimum Wages and Employment.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, 84(4), 772–793;Neumark, D., & Wascher, W. (2000). Comment.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, 90(5), 1362–1396(第 4 讲已引用)。
  • Grogger, J. (2017). Soda Taxes and the Prices of Sodas and Other Drinks: Evidence from Mexico.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, 99(2), 481–498(第 8 讲已引用)。